解析:
关于无证驾驶引发的意外事故,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选择不予赔付。
此决定源于,作为侵权方,无证驾驶人员应对自身故意违背交通法规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无论是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领域,抑或是商业保险范畴,无证驾驶及酒后驾车等行为皆不受保险公司保障。
假如保险公司因特殊情况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那么该机构将保留向无证驾驶者和/或酒后驾车责任人追偿相关款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