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安全出口的高度要求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设备需安装于离地2米至2.5米的范围内;
其次,应急指示标志的安装应位于离地300毫米至500毫米的高度;
最后,对于18层及其以下楼层,当每层居住者数量未超过8户,总建筑面积介于650平方米至750平方米之间并且拥有一部防烟楼梯以及消防电梯的塔楼型住宅,其安全出口的高度应保持在相应标准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