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遵循的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合同纠纷中支持自己的观点还是想要推翻对方的观点,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即提供能够支持或反驳其观点的相关证据。
同时,在买卖合同这一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卖方应负责进行举证以证明已经完成了货物的交付事宜;
而买方则需承担起举证证明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应付货款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