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碰撞所引发的责任归属问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及过失轻重程度进行审慎的判断和判决,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考量因素:
首先,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当而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这一方将被判定为负有全部责任;
其次,若因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错误操作共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应该依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实际影响及其过失程度予以分析,并最终决定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乃至同等责任;
再次,如果各方当事人都没有能够明显地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过失,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一种突发的交通意外事件,各方当事人都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了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