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深谙他人患有心脏疾病之事实,却蓄意激怒于他,便有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行径。
具体而言,其是否构罪将依据充分确实的证据进行判定。
若行为人明了对方精神状态欠佳且身体状况堪忧,极易因情绪激动而引发严重后果,甚至可能导致死亡,却依然故意实施激怒行为,以期达到令对方丧命的目的。
在此情况下,该种以“激怒”为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益的行为,其主观心态无疑是故意为之,与受害者最终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联,因此,理应构成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