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若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则其丧葬费用应由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予以赔付;
然而,当交通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后,所获得的赔偿金若仍无法完全弥补社会保险所提供的赔偿金额时,社会保险方可对其进行补充补偿;
换言之,即劳动者不享有双重赔偿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