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原则,主要分为从价或者从租两大类别:
(1)如果是依据房产原值进行从价计征,则需将房产原值先行减去百分之十至三十之间的数额,来作为最终的计税依据;
(2)若选择从租计征(也就是房产出租的情形),那么以所获得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关于从价计征过程中百分之十至三十的具体减除幅度,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例如在我国浙江省,就明确规定了这部分减除幅度应该设定为百分之三十。
而房产税的税率,则采用比例税率的形式。
对于使用房产余值计征的方式,年税率定为百分之一点二;
至于用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的情况,年税率则为百分之十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