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的第二次申诉的审理期限通常被规定为一个月之内进行开庭审理,而且此类案件中采用的审判程序与首次提起申诉时的审判程序保持不变。
对于此种情况,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将在开庭之前提前三日向各方当事人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其具体的开庭日期及时间。
而整个离婚诉讼的流程则需经历原告方向法院提交诉状、被告方答辩、法院组织安排开庭审理等多个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