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首先,建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因为这种方式不仅简便快捷而且能确保后期的顺利执行。
2.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妨考虑诉诸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关于定金的诉讼。
若买方因自身原因而决定放弃购买,那么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买方将无权请求退还定金;
反之,若卖方未能按照约定出售房屋,那么收取定金的卖方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