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彩礼这一主题,我们需要明确一下概念。
在中国传统风俗中,彩礼通常由男方个人承担,它被视为男方送给女方家庭的一份厚礼,这也是中华民族家庭血脉延续和子女婚姻缔结的重要环节。
准新人会根据地方习俗和实际情况,给予数量可观的财产或贵重物品,以表达男方对女方家庭培养出新娘的敬意以及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承诺。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彩礼具有以下五个显著特征:
(1)在特定地区有着支付彩礼的习惯做法,而这些预先支付的款项往往与即将缔结的婚姻密切相关;
(2)从货币形式到实物估值的角度观看,彩礼通常多为具有较大数额或高度价值的资产;
(3)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彩礼的支付并非完全出自个人意愿,常常由于地方行情和社会压力所迫不得已为之;
(4)支付彩礼和接受彩礼的主体并不仅限于新婚夫妇本身,男方及其父母亲友也同样可能成为支付方,而女方及其家人当然也属于接收方;
(5)大部分情况下,彩礼都会最终赠送至女方娘家手中,事实上真正用于筹备婚礼所需各项物资的情况相对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