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离婚事宜:
首先,存在严重的婚姻违法行为如重婚或已婚人士与第三方发生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
其次,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对家庭成员实施虐待、遗弃的恶劣行径;
再次,个人存在严重的不良嗜好如赌博、吸食毒品等且屡次教育仍无改善;
此外,由于感情不和导致的长期分居状态达两年及以上;
最后,对方所引发的破坏夫妻感情和谐的行为也是需要认真考虑的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