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尚未缔结任何书面合约的工程项目,应立即着手起草并签署一份详细的合同文件,以避免更深层次的利益冲突和维权难题。
若出现争议或纠纷,无意通过协商调解来解决的情况下,可选择向相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
当纠纷产生时,当事人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还存在着法定的其他解决途径等待您去探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