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之后,负责处理该案件的交警已无进一步的义务来完成结案工作。
在此阶段,肇事方与受害者应依据认定书中的内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若协商未能顺利进行,当事人可选择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包含有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证据,同时还会对事故的成因进行深入剖析,并明确事故各方的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