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长久处于异地分居状态的夫妇可以选择离婚,基于此,若男方或者女方中有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有关部门有权进行调解干预或当事人可直接向民事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时,必须先进行调解工作;
如果经过调解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那么调解无效,应当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