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
如果当事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其所应付的子女抚养费用通常按照固定收入的20%到30%的比率来进行按月计付;
而对于那些缺乏固定收入来源的人来说,他们需要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则应当根据全年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进行计算并支付。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比例还可以适度地予以提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