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讨论有关车库车辆被人为刮蹭这一问题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国目前实行的相关法律条文清楚地指出,物业服务提供商负有依照其与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约定服务的义务。
若物业服务机构未能正确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特定条款的要求,以至于导致业主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实质性损害或者损失的情况发生,那么,依据法律,他们将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物业已经尽心尽力地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定期巡视服务及设备检修工作,即便他们在某些方面存在轻微的违约行为,也无需为这些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