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收银员擅自取用货款的行径实属盗窃罪的范畴。
然而,判断此种行为是否被判定为盗窃以及是否将面临相应惩罚,需要根据其盗窃所得款项之实际数额进行评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者,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扒窃等行为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
若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