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遗嘱继承的流程事宜如下所述:
首先,请前往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房产继承公证的申办;
其次,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重要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明(如有遗嘱,需提供遗嘱原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最后,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买卖、设定抵押权等事项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必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然而在继承或接受遗赠过程中获得不动产权利的情况下,则可由当事人单方面提出申请。
具体而言,第一项规定明确指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