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无效及可撤销婚姻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该婚姻从成立的那一刻起便丧失了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这段关系中并不具备合法的夫妻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
其次,若在此期间内生育了子女,那么这些孩子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享有作为父母子女的应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如果在这段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遭受到了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