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故意隐藏或伪造事实真相来申请领回其驾驶证,将会面临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处罚——二百元至最多五百元的罚款。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员如有如下行为,也将遭受相同的经济处罚:
(一)在机动车驾驶证因法定原因被暂时扣押、扣留或未能领取期间,通过非法手段试图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在持有人身体状况出现异常,不再适于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时,继续驾驶机动车;
以及
(三)未能遵守定期审查规定而仍然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