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婚前购房并于婚后进行了产权添加登记的,那么此房产便将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而在面对离婚情况时,也应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予以处理。
在此过程中,夫妻首先需要自行商定对于此房产应如何进行分割,如未能达成共识,则需交由法院对其进行裁决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