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在制定员工休假制度时,如明确规定每周休息仅限于一天,且每日工作时间控制在八小时以内,即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则可认为此项规定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若企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地安排员工加班,那么通常情况下,每天加班时间不超出一小时亦应视为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