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互赔或是各自赔偿,如何进行准确判断?
在交通事故中,当双方当事人被认定为均等责任时,并不意味着他们所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是相等的。
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碰撞事故中,如果双方都被判定为同等责任,那么首先应按照双方所投保的险种、保额以及相应的赔付比例,由双方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相互赔付。
至于保额以外的部分,则将由双方根据各自所占的比例共同分担,其中50%的比例应由每一方单独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