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碰互赔一般指互碰自赔。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具体过程:
1.各方车主要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2.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或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
4.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二、注意事项
1.及时报案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请注意:
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情况。
2.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
应由交通警察处理的要向交通警察报案;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如实、详细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意记录并核对事故对方的车辆号牌号码、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等信息。
三、温馨提示
(1)《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格式为准。无《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交强险的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事故责任等内容,并共同签名。
(2)可以通过风挡玻璃右上角黏贴的“强制保险标志”查看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以及保险有效期。
3.特殊情况及时报警
事故任何一方如果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没有有效交强险等情况的,请及时通知交警处理。
当今社会购买车辆的人数越来越多,因为车辆的增加也是势必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提高,因为所有的驾驶员都必须要为车辆购买车辆保险,所以说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大多数情况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进行索赔,一般情况会由事故的责任方来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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