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深入剖析是否处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台的降价措施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我们可以严谨地说,如果这种情况造成买卖合同无法实现原定的经济利益,或者是由于外界不可抗力的因素,使得合同的宗旨无从达成实施,那么购买者便有权利提出撤销该项交易合同,并且请求退还所购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