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商铺使用权,根据相关条款的约定,经营者有权在固定期限内自由支配、处置该商铺的权益及所得利润,此外还可将商铺转租予其他第三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商铺使用权虽然可转让,但需遵循特定的前提条件。
具体而言,若商铺所有权人许可使用权人实施出租行为,则允许转让商铺的使用权;
反之,若商铺所有权人未批准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则此类转让即被禁止。
商铺使用权与租赁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
首先,享有使用权的商铺仅限于在预定时间内使用,使用权期满之后,商铺仍归原所有者拥有,与经营者无关。
其次,具有自主产权的商铺如同业主的私有财产一般,可依照业主的意愿自由规划,如出售、出租、修缮、抵贷等操作。
再次,当前中国实行土地国有制度,任何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所包含的商铺皆获得了约数十年的使用权。
至于使用权期满后如何处理,国家尚未出台明确规定。
最后,产权式商铺是一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房地产证券化概念,这是产权式商铺最为核心且基础的理念。
产权式商铺作为一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房地产商铺产品形式,最初于20世纪70年代在欧美发达国家出现,近年来才逐渐在国内一些发达城市崭露头角。
产权式商铺的运作方式是由开发商将大型商场划分为多个具有独立产权证书的小型商铺,并以物业公司或商场经营管理公司的名义,向投资者或购买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每年固定或保底加抽成的回报。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承诺的回报期限为五年,最长可达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