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企业进行整体清算之际,所产生之清算费用应由该企业之财产负担支付;
若企业之财产财力无法支撑足够之债务偿还,则可依法申请进入破产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清算小组在对企业之财产进行清理核实、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之后,有责任制定具体严谨之清算方案,并需将此方案呈交至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国家权威审判机构进行确认批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