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时所必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其次是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最后是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是经过职业病诊断鉴定后得出的鉴定书)。
若您所提供的资料不够齐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明确告知您需要补充哪些材料才能完成整个申请过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