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寻求起诉第三者的司法帮助时,务必确保您拥有足够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该女士在明明知晓另一方已有合法伴侣的前提下,依然坚持与之发生非法同居行为。
此类证据可涵盖包括但不仅限于聊天记录、电话通信细节、知情人士的口头证词、甚至能直观呈现双方非法同居关系的影像资料或图片等多种形式。
同时请确保所收集的所有证据均来源正规且合法,以备后续诉讼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