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子签章若是具备严谨性并荣获法律认可,则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效力。
然而,要确保电子签章的安全可靠性和无可争辩的法律地位,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电子签章的制造数据在签署过程中需要严密锁定,以确保仅限于签名者个人掌控;
其次,电子签章的使用权限需严格限制于签名者自身,杜绝任何越权行为发生;
最后,对于已经完成签署的文件,任何试图篡改或删除签字迹的行为均应被系统实时监测并记录,以便后续追溯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