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出言侮辱现役军人的人员,如果其行为导致了现役军人身体遭受轻伤或更严重程度的伤害,那么他将可能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然而,要是行为仅导致现役军人轻微受伤,那么他就不会被认为是犯罪,但是他仍然需要承受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一般的做法是对他进行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要求他支付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