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逾期交房行为显然构成了合同违约。
根据相关法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无具体约定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金额时,其相应的数值可参考以下方式予以确定:
若涉及逾期付款,应以尚未支付的购房款项总和作为基础,参照我国央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进行计算;
若是逾期交付使用的房屋,则需要依据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或具有权威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同区域、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为准。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