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他人不慎摔倒而引起的人身损伤事件中,施加侵害行为的个体需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包括对受害者所产生的各种相关医疗费用、日常护理费用以及涉及到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必要开销,同时也涵盖了为了伤者康复所需而支付的所有合理开支,以及由于耽误正常工作带来的收入损失部分。
若该事故已造成受害者身体残疾的严重后果,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其额外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工具费用与残疾赔偿补助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