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未经申请或者申请未能得到批准,且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建成的建筑物。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所建成的建筑物。
3、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建筑物使用性质所建成的建筑物。
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将临时性建筑改为永久性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