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权责任承担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停止侵害行为:
若侵权行为人为进行的侵权行为仍持续发生,受害者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主张,请求加害方立即停止侵犯人身权益及财产权益的行为。
此乃侵权民事责任的一个核心类型。
采用停止侵害的方式能够迅速制止正在进行中的侵权行为,从而有效阻止侵害后果进一步加剧恶化。
然而,若侵权行为尚未行动或是已然完成执行,那么便不适用于此项责任形式。
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则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遵循相应规定。
(二)排除妨碍:
若因侵权行为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导致受害者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无法正常行使,受害者有权提出排除妨碍的诉求。
这种妨碍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例如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划,影响到他人的采光,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采取措施排除妨碍。
对于那些可能会对人身、财产权益构成潜在威胁的妨碍,则不应适用本项侵权责任,而是应适用消除危险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