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任何员工都有可能被鉴定为工伤。
在我国法律框架中,对于工伤这一范畴并无“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
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服务,便构成了劳动关系。
如果临时工在工作期间或上下班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意外伤害,那么其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
第二,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发生的意外伤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