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诉讼过程中,当鉴定人系案件相关方的直系血亲或姻亲、具备某种利益关系或曾为该案提供证言者、亦或是在案法官或者仲裁员时,他们为了维护法律程序对公正性要求的尊重和保护,有必要进行回避。
这样可以避免因自身与案件的特殊关联而导致的不公现象发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