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夫妻中的一方决定自愿放弃其所拥有的房产产权,具体办理手续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当事人双方签署一份详细的财产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将该房地产产权全权转交给另一方为个人所有;
其次,在相关部门完成对房地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工作,使得新的产权证书上仅有另一方姓名代表其所有权;
最后,该方即可顺利领取到新的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