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董事会会议议程划分为五大步骤,分别是:
会议准备阶段,会议通告发出,会前仔细检查,相关议题进行审议以及最终做出决策,
最后是启动新一轮的工作周期。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现有董事任期已经到期而未能及时进行选举替换,或者董事在任期中提出辞呈导致董事会成员数量不足法定人数时,在新一批董事完成选举并正式上任之前,原有的董事仍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