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的,这类行为无疑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若无合法依据而获得不正当收益,并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则应立即归还所获不当得利给受损者。
至于这类型的自愿性资金流转之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诈骗罪名,然而仍需结合具体情境及对方采取的策略来判断。
倘若借款方蓄意欺瞒网络用户,如伪装成女性、编造虚假信息等方式,其真实目的在于诱使受害者进行资金转移,那么便有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