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进出口公司的办理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是进行名称预核准。
在完成审核之后,申请人将会收到一份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依法办理经营范围的审批手续。
待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有资格获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以及副本。
接下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的申请。
通常情况下,需要递交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在内的相关资料。
最后,在成功领取营业执照之后,还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税务登记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