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财政部门之规定,各公司均应构建并完善符合自身需求的财务与会计制度体系。
完备的财务、会计制度不仅构成了公司独立财产之坚实保障,同时也是公司顺利开展日常营运活动所不可或缺的要素,亦是国家在进行税收征收以及企业监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关键依据文件,再者,还在一定程度上为股东仅需承担有限责任奠定了基础。
若发生账簿遗失现象,那么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便无法加以追溯查证,从而导致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及其对于股东的有限责任都将变得毫无意义可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