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贵公司决定暂时解雇部分员工,关于其赔偿方式的具体细节包括:
首先,公司需依据该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时间的长短,以每满一年为单位,向其支付相当于其月度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款。
若该员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则视为已服务了一整年;
反之,若不足六个月,公司也须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其半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款。
而所谓的“月工资”,即是指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其次,如果公司选择辞退某位员工,那么这将被视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因此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款标准的两倍,向该员工支付赔偿金。
换句话说,就是根据该员工在本公司的任职时间,以每满一年为单位,向其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
同样地,若该员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则视为已服务了一整年;
反之,若不足六个月,公司也须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