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员工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达到了十五年以上,而在此期间遭到解雇,其所应获得的赔偿额度将依据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所处的月薪资水平以及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计算。
倘若每月工资并未超出本地社会平均薪资三倍之多,则最高可获取相当于十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但若超过此标准,亦最多只能领取至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