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安局不仅是一个典型的行政机关,同时还兼具司法职能。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内部的警察人员被划分为民警与刑警两类角色。
具体而言,
1.由民警组成的公安局以及下属的各个派出所皆归属为行政机关,其所行使的职权主要依据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各类行政法律法规,例如对违反者采取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处理方式,或在遵循《警察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如出示相应证件后有权查询您的个人信息。
2.而由刑警构成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等则归属于司法机关范畴,他们依法享有并行使《刑诉法》赋予的各项权利,例如负责侦办由公安机关主导侦查的各类案件,行使侦查过程中的各种权力,或者实施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性措施。
因此,当公安机关在行使涉及刑事诉讼法方面的权力时,其并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无法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仅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检察院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请求。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