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置尚未完工的住房时,首要任务便是深入理解该房屋的销售流程以及其产权归属是否明晰、是否已经被银行设定抵押权等关键信息。
其次,务必对该房屋是否具备出售方所持有的产权证明以及销售许可证书进行确认,只有如此,才能在交易中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接下来,我们需要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若确实存在抵押,则需进一步掌握抵押期限及如何解除抵押的相关知识。
最后,若是通过拍卖行购得的房产,必须核实房产转让手续是否已经全部完成。
倘若开发商由于破产而陷入“烂尾楼”困境,那么所购房屋便无法退还给开发商。
因为在退房之后,购房者无法获得购房款项,仅能得到收据或者借款凭证。
此时,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将从买卖转为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