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为网络犯罪行为提供协助且情节恶劣者,或将被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这一罪行指的是在明知对方意图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依然为其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在内的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援助,且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罪犯,其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1.对于那些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个人,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需要处以罚金;
2.如果是单位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那么将会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同样需要处以罚金;
3.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存在时,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名并予以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