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讯问过程中以及今日庭审环节中均流露出真挚的悔罪之意,反复表达出其内心深处真实而深刻的反思和愧疚。
鉴于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在裁决王某刑罚时应充分考量并给予适当斟酌处理。
同时,被告人也表示自愿接受附加的罚金刑罚,以此作为自我惩罚的方式,进一步展现出他认罪悔罪的诚挚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