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当事人实施销赃行为时并不知晓其所涉及的物品属于赃物,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故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相关人员在知情的前提下依然进行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赃物的活动,就将面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指控,并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