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次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条款具体如下:
1.首先,载明了参与双方的基础信息与情况介绍;
2.其次,详细地陈述了该案的基本事实与相关证据列表,以便于理解;
3.在总额中,被害人表达了志愿者接受和解的意愿,且同意对于被告实行依法且适当从轻的处罚措施;
4.至于被告方面,他表示出真实且深刻的悔过态度,承认自身的犯罪行为,且针对指控的犯罪实际情况并无争议;
5.最后,和解协议的内容涵盖了被告通过向被害人致以诚挚的歉意、恢复原状、提供精神上的安慰以及赔偿损失等多种方式来争取被害人的谅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